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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退换货与质量申诉的受理条件:

一、买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申请,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

1.非经翰唯公司售出的翰唯产品;

2.标签破损、标签被更换、包装瓶被更换;需冷藏运输的产品没有加冰袋寄回;

3.密封产品原包装打开,一次性封贴或胶条破损(质量问题除外);

4.由于您技术或使用环境限制造成的参数误报以及实际情况与您描述不符。

二、产品质量方面的投诉,以下几种情况我司不予受理:

1.距离发货时间超过两个月;

2.因客户使用不当或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退换货说明:

1.客户可在线与翰唯客服联系办理退换货事宜。

2.确认收货7天内可无理由退换货;超过7天的,未经翰唯受理及许可,暂不接受无理由退换货。若客户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翰唯产品符合客户要求,翰唯不负任何责任。

3.确认收货超过7天的非产品质量问题的退换货申请,所寄送至翰唯的运费由客户自己承担。

4.翰唯有权就除产品质量问题外发生的任何退换货收取额外费用,一般为运输费和再储存费。